一、介绍信变更的总体要求
1、有效期内变更,即党员要在2014年9月30日完成介绍信的变更工作。
2、先申请后变更。凡是有介绍信需要变更的党员,必须首先填写《党员介绍信变更申请表》(见附件),并回学院党委初审后,再至组织部变更。
3、先材料后审核。党员申请变更,除了填写申请表外,还需要根据变更的原因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。
4、要特别提示预备党员。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并回执,到新单位及时提出转正申请,介绍信转接出现困难要及时申请变更。
二、介绍信变更的详细流程
1、凡是有党员申请变更介绍信,务必先向学院申请,填写《党员介绍信变更申请表》,并根据变更原因提供相应的材料。
(1)如果是改派到新单位,请党员携带盖有公司或单位公章的录用证明复印件(如三方协议或报到证复印件);
(2)如果是姓名、民族和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身份信息变更,请党员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;
(3)如果仅仅变更介绍信抬头,请党员出具相关证明、说明或依据。
(4)如果介绍信遗失,党员本人需出具书面检查和挂失发票(苏州日报社)再前往学院(部)申请变更。
(5)如果本人不能亲自来办理,请写委托书并签名。
2、学院(部)审核申请表。审核要点:
(1)确认变更原因是否属实,核实变更的必要性。
(2)核实申请表上所有信息是否准确填写。不得留空,不得有误。
(3)根据变更原因,审核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。
(4)签署审批意见、签名并加盖党(工)委公章。
(5)如果党员转往地发生变更的,要及时修改介绍信存根。
(6)如果是大市内介绍信遗失的,请组织人事秘书将介绍信挂失发票贴在对应的原存根联下方,为党员重新开具大市内介绍信,再让党员拿着新介绍信、书面检查和《介绍信变更申请表》(变更明细处要详细填写介绍信所有空格的内容》)来组织部。如果党员工作单位同时发生变化的,要出具相关证明。
3、学院(部)审核结束后,复印留存《党员介绍信变更申请表》,党员本人拿着介绍信、申请表原件及其他相应材料来组织部办理手续。
三、补充说明
1、关于档案。毕业生党员的党员档案必须归入本人人事档案(学籍档案)。如有预备党员毕业时组织关系转往地和人事档案存放地不一致的,转正前由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出具借档函,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收到借档函后,将借档函放入党员人事档案,并将党员档案取出,通过机要形式寄给对方党委,以便于办理转正手续。转正后,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应及时归还党员档案,由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再存入其人事档案。
2、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变更审核的责任。一定要先审核后盖章,禁止直接将盖过章的空白申请表给学生填。
附件:upload/党员介绍信变更申请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