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网上选课注意事项:
一、时间安排
2015-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选课安排表
选课校区 | 选课时间 | 选课对象 | 可选课程 | |
独墅湖 校区 | 12月8日12:30至12日23:00 | 2015级 | 除辅修、双学位专业 | 公共基础课程;专业课程(不含重修课程) |
12月9日12:30至12日23:00 | 2014级 | |||
12月10日12:30至12日23:00 | 2013级及以前各年级 | |||
天赐庄校区、阳澄湖校区 | 12月15日12:30至19日23:00 | 2015级 | ||
12月16日12:30至19日23:00 | 2014级 | |||
12月17日12:30至19日23:00 | 2013级及以前各年级 | |||
各校区 | 12月21日12:30至23日23:00 | 2013级及以前各年级 | 公共选修课程(原全校性任意选修课程)、新生研讨课程、通识选修课程;跨年级课程(应注意课程的先修后续) | |
12月22日12:30至23日23:00 | 各年级 | |||
12月24日12:30至27日23:00 | 各年级 | 单独开班与时间不冲突的重修课程 | ||
12月28日12:30至29日23:00 | 各年级辅修专业、双学位专业 | 辅修专业课程、双学位专业课程 | ||
12月28日17:00前学生填写《重修课程部分冲突免听申请》交开课单位教务办公室审核 | 各年级 | 上课时间部分冲突的重修课程,在该时段内同时进行填表、报名、审核工作。 | ||
12月29日17:00前开课单位把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电子版发至kxu@tuijianbc.com | ||||
12月30日12:30至31日23:00 | 符合部分冲突条件的重修课程 |
2.12月21日-23日,学生完成公共选修课程(原全校性任意选修课程)、新生研讨课程、通识选修课程和跨年级课程选课工作。公共选修课程、新生研讨课程、通识选修课程每学期至多各选1门;学生可跨校区修读课程,但在选课时应考虑到交通及时间等相关因素,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,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发放交通补贴;网络公选课程的选课工作同时进行;跨年级课程选课应注意课程的先修后续关系。
3.12月24日-31日,学生完成重修课程、辅修专业课程、双学位专业课程选课工作。
二、其他事项
1.学生教材预订工作在选课期间同时进行。各年级学生是否预订教材由学生本人在网上选课时确定。学生在12月8日12:30-31日23:00,在对应的选课时段内,必须确定是否预订教材,并在相应的栏目中选定“是”或“否”,同时在对应的选课时段内可退订、补订、换订教材。逾期不能退订、补订、换订教材。
2.学生选课前应对拟选课程信息全面了解,以避免选课的盲目性。学生可于选课前登陆教务部课程中心网站//kczx.tuijianbc.com,点击“课程资源”,选择相应课程,浏览课程的基本信息;也可于选课时在选课页面上点击该课程的“课程信息”查看课程介绍。
3.根据新的学籍管理条例需给以“学业警示”的学生,根据苏大教﹝2013﹞124号和苏大教﹝2013﹞134号文件精神,将本学期学业警示具体操作事项说明如下:
(1)对象:截止选课前各年级(除延长学年的学生外)学分绩点低于1.0的课程合计达20学分(含正在重修的课程学分)的学生。
(2)处理办法:原则上暂停学生选修新课程,先重修学分绩点低于1.0的课程,再进行后续学习;若确因重修课程资源问题,当学期重修可选课程不满12学分者,可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,学院(部)审核后,于重修选课阶段或下学期补改选阶段帮助学生选择部分后续课程,操作原则为:学生选择的重修课程基础上,先选满至12学分后,再选最多不超过两门后续课程。
4.若双学位课程与周末重修课程冲突,二者只能选其一。
5.请学生密切关注学生园地中的通知栏,停开课程等其它选课信息将在该栏目中及时公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