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届本科毕业生:
根据学校《关于公布“苏州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”的通知》(教字﹝2022﹞251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依据
学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严格按照《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(2021年修订)》(苏大教﹝2021﹞65号,简称《推免实施办法》,见附件1)、本工作方案及学校推免工作宣讲会的要求执行。
二、学生申请
9月5日(周一)10:00至8日(周四)23:00,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2023届预毕业本科生自愿登录“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”(网址://tmsq.jwb.tuijianbc.com/,外网需先登录学校VPN),点击“推免申请”,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。申请时务必认真阅读页面内的提示内容;申请时间截止,系统自动关闭,学生将不能再申请。
受疫情影响尚未返校的申请学生,应及时与所在学院(部)联系了解有关推免申请证明材料、综合评价等相关事宜。申请参加“支教团”计划的学生按校团委相关工作通知执行。
三、推免工作后续提醒
推免生可通过“推免服务系统”查询《2023年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度安排》、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,填写报考志愿,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。“推免服务系统”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,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。9月28日起,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参照推免服务系统内的时间安排及操作任务,自行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中跟踪并完成相关操作,错过或错误操作者,责任自负。有关操作指南说明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,有关网上填报问题请及时电话咨询所报学校研究生处(部、院)。
以上工作安排若有变化,以学校的最新工作通知为准。
未尽事宜,详见《通知》原文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1: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(2021年修订)》.pdf